王定刚律师亲办案例
超龄农民工工伤案获赔偿9.2万元
来源:王定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20
浏览量:1881

超龄农民工艰难的维权之路

          ——超龄农民工工伤一案最终成功获赔偿9.2万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长山法律服务所王定刚

农村居民甲,系四川荣县人,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荣县长山镇,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养家,虽然过了63岁仍外出打工,于201058日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屏二级电站引水洞隧道项目部工作。在隧道内平推约11公里,又往地下纵深约几公里处负责抽水工作。隧道内两辆工程车能够平行,施工车辆来往运行装运尘土,机械施工尘土飞扬,空气稀薄,污染物气体排放在窄小的隧道内。甲在施工工地上工作非常艰苦,施工人员实行每天工作十二小时轮班,下班全身尘土,在下班后都要到单位工地简易洗澡屋洗去尘土更换衣物。2010101日八时左右,甲连续工作十八小时(倒班)交班后,按照习惯到工地洗澡堂洗澡更换衣服,因超长时间工作劳累,洗澡时头脑昏眼花倒在地,摔伤了右下肢,当时申请人感到头昏脑胀疼痛不适,不能站立行走。受伤后在当地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做DR检查示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又送中国人民解放军519医院住院治疗,做了右大腿内固定手术,于1022日出院继续治疗;1026日入自贡市第四医院住院治疗,111日出院。继后到荣县长山镇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至今内固定物尚未到取出,仍属需停工留薪治疗期间。用人单位认为甲系下班后洗澡,不是在施工现场上受伤,因此不属于工伤,对于甲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更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了,万般无赖的甲只好在家休养,无计可施。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荣县旭阳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王定刚,要求帮助其解决纠纷,主持公道。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A(国家A律师资格证书)的法律工作者王定刚,经审查相关资料分析后指出本案的难点有两个一个是下班后洗澡算不算工伤;二个问题是超龄农民工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即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前提。这种案件在目前来说基本上都按雇雇佣来处理的,适用法律不同,对受伤者的保护力度也就不同,赔偿金额差距较大。 
    20112月荣县旭阳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王定刚受当事人的委托,经调查取证后,向凉山自治州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1427日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冕人社工不受[2011]01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以申请人超过法定的劳动年龄,不属于《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为由,决定不予受理。荣县旭阳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王定刚认为其适用法律不当,又向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2011810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凉人社复[2011]0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冕人社工不受[2011]01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重新向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2011年10月24日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冕人社工决[2011]2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该农民工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二项之规定,依法认定为工伤。

2012215日经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评为九级伤残。2012329冕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249冕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12)冕民初字第126号民事调解书,超龄农民工工伤一案最终成功获赔偿9.2万,是少有的胜诉案件。
    目前,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工伤事故,各地做法不一样,一般都是适用雇佣关系主张权利,但获得赔偿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获得赔偿相差太远。本案也是一个成功案例。

    

以上内容由王定刚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定刚律师咨询。
王定刚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1好评数0
  • 办案经验丰富
中恒融担保有限公司自贡荣县分公司法律顾问室旭阳荣州路358号 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88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定刚
  • 执业律所:
    四川宏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四川-自贡
  • 地  址:
    中恒融担保有限公司自贡荣县分公司法律顾问室旭阳荣州路358号 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88号